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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期货招商 期货交易侵权行为有哪些

2023-5-23 10:31:30 浏览:3次

期货生意是期货合约生意交换的活动或行为。
留意区分,期货交割是别的一个概念,期货交割,是期货合约内容里规则的标的物在到期日的交换活动或行为。
那么,期货生意侵权行为有哪些?

期货生意中的几种首要侵权行为及其职责有:

(1)供给虚伪信息误导下单。

商场披露的有关政策、行情等的信息对期货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起着很大的效果,乃至是决定性的效果。
期货生意所、期货公司故意供给虚伪信息误导投资者下单的,由此形成投资者的经济丢失由期货生意所、期货公司承当。

(2)对冲行为。

对冲是指期货公司收到投资者的指令后,将其指令与其他投资者的指令或与自己的“指令”暗里对冲,或许虽然将投资者的指令传递到了期货生意所,却未将指令向所有其他商场参与者以揭露竞价的方式提出要约,而是与其中某一商场参与者暗里通谋成交。
包含穿插生意、对赌和合作生意三种表现形式。
期货公司暗里对冲的行为应为无效,期货公司应当赔偿由此给投资者形成的经济丢失;期货公司与投资者均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别离承当相应的赔偿职责。

(3)私行动用投资者保证金。

期货公司挪用投资者保证金一方面是因其作为的行为侵犯了投资者的财产权构成侵权的民事职责;另一方面是由于期货公司根据其投资者之间的行纪法律关系,负有对投资者保证金的妥善保管责任,私自动用投资者保证金,期货公司依法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私行动用保证金构成违约职责与侵权职责竞合的民事职责。

(4)期货公司私行以投资者名义进行生意。

详细包含投资者没有下单指令时期货公司私行以投资者名义生意、期货公司履行非受托人的生意指令、履行没有生意品种、数量、生意方向的瑕疵指令、过错履行投资者生意指令等几种状况。
这里相同存在违约与侵权竞合的问题。
期货公司对私行以投资者名义进行生意形成的丢失应当承当赔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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